麥樂雞 負責人李易霖毀謗廖經理判處拘役四十天

 

 

 開店大師王添政交付資料給經理李易霖,李易霖因毀謗廖梓豪經理及美味王公司食品原料遭台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拘役40

 

  李易霖不服判決上訴台中高等法院,高等法官合議庭一致認為罪證確鑿無須再審駁回上訴二審定讞(就是不用再上訴判定了)

 

  李易霖所有犯行終於在所有的法官及檢察官的偵查審理下無所遁形,三四年的時間,各界當然是對廖梓豪有所疑慮,甚致南投的客戶還驚訝的問,你們不是倒了嗎?還有許許多多知道判決的客戶紛紛前來表示慰問,認為廖經理的抗壓性真的很高,換成別人早已崩潰,雖然遲來的正義早已無法換回廖經理失去的一切,但是我們決定讓這一群餐飲業的敗類受到社會大眾的公評。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易字第3817

 

 

 

 

 

  開店大師 企業有限公司業務經理李易霖於民國九十五年至九十六年推廣 麥樂雞 炸雞事業期間,爲強奪客戶,竟攜帶由開店大師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添政提供之資料,由李易霖帶領業務經理楊崑田.李志峰前往全國各地不特定之營業對象之開放空間由李易霖進行毀謗,李易霖向不特定對象指出

 

1.廖梓豪是美工人員完全不懂原料(開店大師王添政的通知函網上有載)

2.廖梓豪竟慾染指其妻陳玉玫

3.所提供的原料有摻雜危害身體的東西

4.所提供的原料會偷工減料

 

   經廖梓豪向台中地檢署提起告訴,由台中地檢署展開偵辦,傳訊來自全國各地之證人皆證實李易霖確實有向其傳述上開不是事實之言詞。

 

   偵訊期間李易霖向檢察官表示廖梓豪私下一再邀約其妻陳玉枚,其妻痛苦萬分以致使李易霖非常痛恨所以與廖梓豪終止多年合作關係。

 

  檢察官傳訊其妻陳玉枚,陳玉枚向檢察官表示,廖梓豪從無單獨約其出遊或打電話聊天之事實,當場證實丈夫李易霖說謊。

 

  無奈李易霖犯後毫無悔意,當庭一再狡辯態度不佳,檢察官依證據充分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被台中地檢署提起公訴。

 

   李易霖於審理庭又是一再狡辯,審判長完全無法採信遂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日判處李易霖拘役四十日。

 

  民事訴訟李易霖還是敗訴。

 

  廖梓豪表示,這六年裡,剛開始草屯客戶告知時我有將訪談錄音,本來被判刑的還有一位,只是我一再體諒是多年的朋友,不想讓他的孩子蒙羞,那時還有聽到公司半年內會倒,接下來三個月內會倒,接下來是一個月內會倒,客戶會拿不到原料,一群業務因認為廖梓豪都用過期原料,經一群王八蛋業務一再規勸不聽,所以這些業務要合作開公司,提供更好的原料給客戶,一群業務利用廖梓豪用心的服務客戶真的很忙無暇管理之際,故意在送貨時將原料填充,還仿造貼紙標示造成客戶發現原料不是品質不一,而是根本不一樣,經大墩路客戶舉報拍照存證,所以真的不能把人當成兄弟,不知情的人還會覺得各說各話,餐飲業同業我想就不陌生了,我的下場大家看清楚,我是怎麼對人家的人家是怎麼對我。

 

  還說負責人與廖梓豪都會被關等等,各種鬼話都聽的到,因為這種毀謗的競爭手段往往很難舉證,方法又很好用,看到這案例的客戶如果是你,你說會不會害怕原料有危害身體的物質,而不願跟廖梓豪購買,我想一定會!但是經過六年後,廖梓豪若不是三頭六臂,對方打著開店大師的業務經理名號,你會不會相信,又有總經理王添政所提供的資料,更是很容易取信大眾,不過廖梓豪還是願意相信是李易霖個人所為。

 

  但是連自己妻子的名聲都拿來做賭注真的很少見,不過廖梓豪還是肯定其妻這種誠實的做法,因為事實上他是可以說謊陷害廖梓豪的不是嗎?而且目前李易霖還在推展麥樂雞加盟,而且部落格還是開店大師所協助,或許還會聽到很多也說不定,所以廖經理表示一定要讓大眾了解清楚。

 

   但是廖梓豪很遺憾有些業務與總部為了獲取利益,不是日夜思考如何幫經營者在目前的困境中成長,污衊廖梓豪來掩飾自己醜陋的一面真是令人感到遺憾。

 

 

   雖然事過境遷,知道此事的業界都知道茲事體大,傷害已不是判決書可以回覆,就如同吳檢察官所說,只能讓事實攤在陽光下,讓社會逕行公審吧!